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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政策
   

代理政策


一、原

公司秉承诚信经营、追求卓越、共赢发展、共赢利润、长期合作为原则,现 在国内诚招代理商。

二、代理要求

1、代理要求:代理商应该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电子行业与通信行业相关经验背景,遵循“诚实守信”的经营理念。

2 、代理类型:代理资格分为总代理和普通代理。经普兆公司审核通过的代理申请方需购买“普兆”产品系列中一定数量产品可被授予该产品的区域普通代理商。经普兆公司审核通过的代理申请方需购买“普兆”产品系列中相当规模数量产品可被授予该产品的区域总代理商。不同产品的代理资格可分别独立,由总代理商直接管理和开拓,积极发展渠道和终端客户。

3、希望代理商能过来参加系统培训,更好的了解我们的产品, 培训差旅费自负。

4、每年必须销售( )万以上普兆信息公司所提供的产品。

5、代理内容:本公司所能提供的产品,具体内容根据双方协定。

6、代理形式:由本公司提供产品及相关资料。代理方则应在所代理区域内,积极推动本公司产品营销,并在本代理区域,享有专营权。

三、代理权益及义务

1 、公司对代理商的支持:

a 、本公司对代理商提供广告宣传资料,业务代理授权书及其它必备的文件。
b 、本公司将代理商所在区域内的新生客户资源推荐给当地代理商。
c 、本公司对每年度的优秀代理商予以表彰与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代理协议内容规定。但由于代理商不正当竞争(如:相互窜货、恶意滥价)或与代理资格要求不符合,本公司有在代理权限上进行制约的权利。

2、 代理商职责:

a 、收集和传达营销环境中有关顾客与潜在客户、竞争对手和其他参与者的营销调研信息。
b 、从业人员应具备专业的素养,对客户服务能够做到及时、优质、高效。
c 、管理与维护下属经销商开展业务工作,主动与本公司共同开拓市场。
d 、维护所辖区域良好的市场秩序,不相互窜货、恶意滥价。

四、价格政策

普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严格执行统一的产品价格体系的规定,对任何一款产品的价格变动均会在价格正式调整前十五天统一通知各代理商,公司承诺会在新价格正式实施前一个月内向各代理商所购产品给予一定差价补偿。

五、 违约责任

合作过程中的违约,双方应本着互谅互助的原则,协商解决,给予对方改正的机会,在协商无效时,可诉讼法律,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六、订货与付款

1. 定货规定:乙方每次向甲方购买产品将另行签署订货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 供货原则:甲方遵循先定货,后发货的原则向乙方供货,同时,甲方坚持款到发货的原则。

3. 付款方式:在每次定货时,乙方应先将货款全额汇至甲方账户,并将相应的付款凭证传真到甲方,甲方随即发货。

4. 运输方式:甲方负责普通运输费用,航空、EMS及保险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5. 甲方每次供货应保证相应的供货时间。

七、服务政策及支持

1. 保修政策:乙方购进的甲方产品如有介质、设备损坏,乙方应在到货后2个工作日内提出,甲方免费予以更换。

2. 培训政策:甲方将不定期举办售前、市场及技术培训班,乙方应根据自己的情况参加。

3. 技术支持政策:甲方将对乙方进行多种形式的技术支持如: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在线解答等,乙方如果要求甲方进行现场技术支持,双方另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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